财务部:
现就贵方未及时支付我货款(未按时偿还欠款)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
XX年X月X日,贵方与我(或"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签订了《合同》。双方约定,贵方应于货到就付30%的货款(贵方应于X年X月X日偿还欠款XX元)。XX年X月XX日,我依约将货物交给了贵司,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现共欠货款XX元(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还款,现共欠款XX元)。
本人认为,双方既已有约在先,当全力守信方能长期友好合作,故特致函请贵方于XX年X月X日前将所欠款项支付我。
此致
敬礼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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