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所购农机的基本情况、产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值。
第二条 第件农机应符合产品质量中明示的执行标准,或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验收:对于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与约定不符或者其他质量问题的,乙方可在交货后月内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后,甲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符合约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签订合同时,甲方指定委托扣款帐号
帐户名称:
帐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农机经专业的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退换,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二、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迟延付款的,每月应向甲方付迟延支付款3%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效力相同。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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