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及事业单位:
20xx年,全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水利部以及厅党组、厅安委会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密结合水利实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着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通过全厅上下共同努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连续8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年初我厅对18个责任单位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良好单位
20x年度没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
按照20xx年签订的《河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主要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的有关人员。奖励办法和标准,仍按冀水安〔20xx〕7号文件执行。
各级、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xx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年3月16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