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保护每个员工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每个员工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权力的同时,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对安全生产应尽的义务。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人员,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现将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甲方(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1、 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2、 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预防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 贯彻安全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相应检查、对违反规定情况进行处理。
二、甲方(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技术教育,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告知乙方所从事的职业中可能遇到的职业危害及危险。
3、应按相关规定对乙方的实际表现进行奖罚。
三、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拥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社会和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和参与各种安全生产活动的权利。享有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权利。
2、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种,享有特殊保护或按规定定期体检的权利。
3、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领用必要劳动防护用品、防冻、防暑降温用品的权利。
4、有权了解所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有权对危险状况的了解、知情权,对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
7、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及工伤赔偿请求权。
四、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必须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业主、监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
2、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或向有关人员(部门)报告;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要求作业,自觉维护安全防护设施。对由自身原因发生的事故,负完全责任。按时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3、自觉接受各类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爱护各类安全环保设施。
5、严禁酒后作业和未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6、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工作时不得嬉戏打闹或干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禁止在施工区域和其他危险水域游泳。
7、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参与抢险与救援等应急任务。
五、凡未经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者,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者,一律不准安排上岗作业。此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指用人单位、员工个人)各执一份。
六、本单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字后视为各方已经对此全面理解。
七、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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