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所辖村(居)委会内不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所属辖区内车辆的安全基本情况,熟悉车辆安全运行动态情况。
2、村(居)委会应当向所属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3、村(居)委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善后和调查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1、乡镇政府责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2月底前对各村(居)委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告镇人民政府。
2、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会,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会当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并不得参加镇评优活动。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各一份,签字生效。
责任人: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