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学校(以下简称乙方)对其在校生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并对经过培训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提供推荐就业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培训专业及收费标准
二、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在技能训练前对学生进行专业理论教学并保证教学质量。
2、甲方负责组织学生到乙方学习,并做好学生安全生产、文明操作、遵章守纪和就业观念教育。
3、甲方负责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将学生送到乙方,并提供学生名单,指定班干部负责班组学生日常管理。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学生在甲方学习情况的有关资料,以便于安排就业。
5、在学生到达乙方报到的当天,甲方负责按本协议规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培训费给乙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双方协商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负责教学期间的学生管理,选派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
2、乙方负责安排甲方学生住宿,并为学生借用床上用品。
3、乙方按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技能考核,学生成绩合格率保证在90%以上,并按学生技能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分批推荐学生就业。
4、乙方所推荐的就业单位应保证与甲方学生所学专业技能相一致,学生到单位工作未转正前,不能收取学生进厂押金。如果学生以各种理由不到单位上班,视为推荐成功。对实习成绩不合格,但思想、纪律表现合格的学生给予三次推荐就业机会(不受时间限制)。三次推荐仍不能上岗者需向乙方交纳推荐费150元/人,再提供三次推荐就业机会。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在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可签定补充条款。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止。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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