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中山市非特永旺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为公司车辆驾驶员,根据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管理,明确责任,控制相关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车辆的权属及责任
本协议中车辆为甲方所有,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管理及保管,并有权随时对车辆进行监督。乙方(驾驶员)为车辆在使用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车辆的驾驶及日常维护管理。
二、车辆的使用保管
1、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车辆具体的驾驶、安全及日常维护。
2、车辆使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3、车辆使用责任人对车辆的备品备件要爱惜使用,妥善保存。根据综合管理部的提醒,有义务对公司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或发现车辆有异常或里程数够保养里程须建议综合管理部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状况完好。保养项目及维修费用必须在维修前电话告知综合管理部进行审批。
4、每次在出车前,都要认真检查车的各个部位及部件是否完好,消除安全隐患。
5、在公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刮花、碰撞后,无论责任在谁,责任人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写出书面说明。
6、发生我方责任事故后,我方应主动协助对方、配合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解决问题,因私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所确定的免赔差额,由使用人承担,因公事由公司和使用责任人共同承担。
7、提倡励行节约的原则,使用人在保证车辆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必须树立节约的思想,提高车辆的使用率。
8、乙方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出现交通违章,如果因个人问题出现违章,由使用责任人自行承担。若因乘坐人原因出现违章由乘坐人自行解决。
9、严禁乱停乱放、酒后驾驶、严禁违章驾驶、超速驾驶,若出现责任事故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使用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甲方:XX
乙方(签名):XX
法定代表人(签名):XX
二Oxx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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