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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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确认,特签订本安全责任状。
1、公司法人代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负责公司安全工作。
2、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
3、车间主任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如:排查隐患、排查漏洞、纠正职工违章操作等,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
4、坚持做到上岗前4小时内不得饮酒,严禁在工作时间及生产区域内吸烟。
5、不得擅自离岗或窜岗,生产区域内的所有电源控制箱(柜),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严禁擅自启用。
6、生产区域内的电源若出现故源,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修理。
7、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8、乙方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在公司内部发现不安全隐患,须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上级部门。
9、乙方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和公司物品、破坏甲方和他人财产、不得未经允许私自拷贝窃取甲方经营管理信息和数据等其他威胁甲方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行为。
10、乙方在下班时,须认真检查所在区域照明、办公设备或其他用电设备是否断电、办公家具是否上锁、办公室门窗是否锁好,如引起火灾或偷窃等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由责任人完全自负。
11、乙方在休假及在工作岗位期间(包含上下班,因公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须注意人身安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法规法则以及公共场所行为准则或其他社会全体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乘座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如因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而导致身体损伤或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
12、乙方不得在甲方提供的宿舍或其他场所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或其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得擅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住宿,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对乙方予以开除。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移送公安机依法处理。
13、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内(宿舍、办公、经营场所)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在宿舍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使用电热毯等不安全行为。如引起电击、火灾等人身伤亡事故,除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4、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物品,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于员工更衣室、更衣柜、办公场所,如因此引起的财物丢失等不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工作期间不正确操作设备用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对因此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赔偿。
1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 乙方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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