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长的领导、分管领导的管理和主管会计指导下,负责以下业务:
1、票据的领取、回收、缴销与管理。
2、及时办理学校预算外资金缴存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3、及时办理和划转财政部门下达的用款指标和直接支付转账手续,在财政和银行划拨经费,必须向分管领导请示,报校长批准后方可。各项费用的收支必须按法规执行,不得自行其是,不得违背财务制度和上级有关精神。
4、根据收支凭证及银行进账单,开出收入传票,交会计记账,现金账、银行账,必须根据收、付凭证逐笔逐日按时登记,每日结余余额,执行“日清月结”制度。备用资金不得超过指数,做到账款相符。
5、根据会计签发的付款凭证办理资金结算。
6、妥善保管好专用的单据、空白支票等;管理好学校财务印章。
7、做好财产登记入账,盘盈、盘亏、报废等的管理工作,及时和会计进行学校资产对账,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8、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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