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安全重于泰山,我校在抓好教学质量的同时十分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为了使我们的安全工作做的更加周密,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为加强我校走读生的管理,也为了能让家长增强安全意识,明确自己的教育责任,确保您子女的安全。凡我校学生学校要求一律住校,确需走读的,按照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与您签订《走读生安全协议书》,并要求家长按时接送学生。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家长对学生的安全负有教育﹑管理和监护的责任。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管理责任:
1、学生申请走读必须经家长同意。学生走读期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权负责。
2、家长应向学校提供家庭准确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主动了解学校上课的作息时间,督促子女按时到校学习,参与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并经常与班主任和老师联系,了解子女在校情况。如果家长有失教育管理监护职责,造成事故,家长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3、走读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校外安全责任,应由家长负责管理。学生放学后﹑节假日,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如果学校行为并无不当之处,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认定。学生放学后,进网吧、游戏厅等社会娱乐场所造成不良后果,或在社会上交友、参与不健康活动或有危险性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全权负责。
4、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家长必须向学校管理部门或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5、学校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承担。
6、家长要确保走读生在家的休息及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各项作业,按有关学生在校时间文件规定,家长按时接送学生。否则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承担。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此协议书一式二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家长(签字): 电话: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班 级: 家庭住址:
车村镇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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