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暂定名;信用联社商住小区的购房有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自愿参予购买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暂定:信用联社商住小区购房,同意推选购房代表。
二、本人自愿委托购房代表行使购房实施方案中的职责。
三、
本人同意并执行购房代表制定、公示的各项规定和具体实施方案及以后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将购房的款项存入购房代表监控的账号、户名: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
四、本人未执行购房代表公示的操作方案、流程及开发商签订的有关协议内容,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所购房屋原则上不允许转让。
六、所选户型(在所选中的户型上签名,没有选中的打X,只能选一个)
1、(五房二厅二卫)约188㎡, ( )
2、(五房二厅二卫)约178㎡, ( )
3、(四房二厅二卫)约168㎡—159㎡, ( )
4、(三房二厅二卫)约140㎡—138㎡, ( )
是否,购买地下车位
分房时,如果所选户型已被选完,则自愿接受户型调整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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