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住甲方住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房屋内门、窗、电、水、照明等设施基本完好。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协议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有关事宜另行协商。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协商同意后,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三、相关费用
房屋租赁费为每月 元,每半年预缴一次。同时缴纳租用保证金 元。租赁期间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与本单位住户同等价格。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房屋管理单位协商、办理该房屋一切问题。
2.租赁期间,如有房屋漏水、主体结构变化等问题发生,甲方负责维修。甲方应积极向单位反映,在维修屋面漏雨不及时的情况下,乙方负责维修。
3.甲方不得无故退出协议转租他人。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管和爱护室内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①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②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故意算坏承租的房屋。
以上内容,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行为出现,违约方应支付全年租赁费的30%作为违约补偿金。不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设施设备
本协议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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