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承揽制作、发布甲方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甲方制作并发布广告。
二、广告基本要求
1.广告内容:广告形式应与样带/样稿(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效果图)保持一致。
2.广告发布形式及制作材料:
3.广告规格、尺寸、数量:
4.制作竣工期限:甲方交付样带样稿之日起 天内。
5.发布日:甲方交付样带样稿之日起 天内。
6.发布地点: 具体发布位置:
7.灯光型广告晚上亮灯状态持续时间:当日 点至(当/次)日 点)
8.维护期限:发布之日起计算, (月/年)。
在维护期限内,乙方应定期对广告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到整洁、安全,保证本合同项下广告完好,维持验收标准效果。如出现瑕疵,确保24小时内修复。
在广告发布实施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设施拆除、移位或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补偿未发布费用及同比例制作费用,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损失权利。
三、广告采用样稿(样带),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广告样稿(样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四、广告发布的申请及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
五、价格及造价
广告单价__ __元/m²(此单价包括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等广告制作、发布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乙方不能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工程总造价:小写: 大写: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验收时间:
3.验收方法:
4.验收程序:
1)广告实施完成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由甲方组成验收组,按设计指标逐项验收。 5.验收不合格处理: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工程施工前将该工程总造价的 %(大写: )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待乙方将全部工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将工程总造价的 %(大写: )支付给乙方。余款 在乙方将全部工程发布完成后,甲方确认扣除应扣款项后将余款支付给乙方;若该余款不足以扣除乙方应扣款项,乙方应当将不足部分支付于甲方。
乙方开户行及帐号:
八、特别约定
1.允许总工程量适当浮动
2.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广告发布手续的合法性,广告发布的申请及相关审批手续不全等原因招致有关部门查处的,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损失。
3.乙方施工、维护中给自身、第三方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若出现意外工伤、事故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乙方确保发布甲方广告的设施能抗十级台风及其他常见自然灾害。因该设施倒塌、坠落、断裂等原因给第三方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除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标的额 %。
2.广告逾期竣工或者发布(验收合格方可以发布)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广告发布期间,没及时维修,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晚间灯光型广告发布时间,每缩短1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发生纠纷后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全称(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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