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车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下列协议内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标的:甲方现将 重庆鑫源摩托车一辆转卖给乙方。发动机号为: 95090479,车架号为:LXYJCKL0490048034。该车初次购入时间为20xx年08月30日。
第二条 价格: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大写:贰仟元(20xx元)转卖给乙方。
第三条 因双方交易车辆为二手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等表示认同。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甲方转卖车辆时,务必向乙方提供关于该车的一切证件、手续,包括购车发票(或收据)、保修手册等,以保证车辆的合法性及符合转户条件。
2.甲方将该车转卖给乙方前,须保证该车无附带有法律责任,如关于该车的违章记录、交通肇事责任、经济纠纷、抵押等。如有上述情况,甲方须在该车转户前处理完毕。
3.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关于该车的现状,及本协议签订前存在的瑕疵。
4.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对该车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 法律责任:
1、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相关规费的缴纳。
2、该车自签订合同之日以后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各种交通事故、盗抢事故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共同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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