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牢固树立零违章、零事故、零亡人的安全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和安全行车的法律意识。
二、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接受镇安办、派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监督管理。
三、保证在行车时系扣安全带,并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检查刹车完好性,绝对不开带病车辆,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自觉遵守驾驶员文明行车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服从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不超速行车、不酒后驾车、不争道抢行、不疲劳驾车、不开赌气车、不乱停放车辆、不超载;
五、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交警部门、镇安办、派出所、保险公司报告,绝不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不安全事件,由本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出现下列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派出所及安办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
2、驾驶“三无”车辆或带病车辆;
3、超载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4、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
5、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6、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者驾驶营运车辆;
7、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8、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交警部门、镇安办、派出所、保险公司。
9、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准驾不符的其他司机驾驶;
10、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承诺驾驶员: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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