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乙方不能如期使用甲方的场地,甲方不向乙方退回已交付的款项。
2.如乙方逾期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不能如期向乙方提供场地,甲方应按下列规则计算中的最高一项对乙方
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
(1)以乙方向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费用的两倍向乙方赔偿;
(2)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违约金、前期投入等。
4.因不可抗力(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恐怖袭击、本市供电网络突发性停止供电和政治因素)造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