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让乡村充满并迸发活力,是促进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中央推出系列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目的是以改革促进农村扩大开放,以改革优化农村市场资源配制,以改革释放农业政策红利。要求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水价、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区林场改革,农场企业化改革。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允许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总结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中央关于农村经济制度、土地及产权制度改革,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尤其是确立“三权”,土地流转、土地入市、土地融资、增减挂钩等等,都是农村实现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可多得的政策机遇。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脱贫攻坚是当前党的工作重中之重,农村党组织必须切实担负起抓好脱贫攻坚的责任。中央提出健全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为了激励农村党组织,中央提出要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同时要求基层组织要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理清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各类组织功能定位。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一号文件为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打开了政治上的上升通道,破除了个人升迁的“天花板”,这是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乡级党组织人员的政策激励,同时又赋予村级自治组织自我创新权力,支持村组织在政策和法律制度下,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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