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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项目合作意向书

2024-02-20 来源:欧得旅游网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宗旨,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详见附件一),以甲方专业销售团队,进行产品销售,达成以下意向:

  一、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来源合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之标准,并能提供产品经营相关的证书原件给甲方审查,该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包括: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酒类批发零售证、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证、产品检验报告、商标注册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二、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的价格体系(见附件一)。

  三、合作双方在合作前的债权、债务问题均与对方无关;合作运营后,一方操作不当导致纠纷的,由该方负责,另一方不承担负责。

  四、合作初期,乙方将安全库存送到甲方指定仓库(地点),由甲方负责保管,如发现产品包装问题或损坏,甲方应在收货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乙方给予更换。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专业的营销团队,对产品提供专业的销售服务。乙方指定甲方的销售区域为: 。

  六、乙方每月 15 日向甲方支付现金 的运营日常费用。运营日常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场所费用、销售物流费用等。

  七、 甲方视市场运作情况,将不定期向乙方提交相应的促销方案,乙方同意后,由甲方执行。

  八、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月结算”(即双方每月20号对单,实销实结)。甲方每月在指定日期内,将上一月的销售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报告,并将货款转账至乙方指定账号上。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九、乙方承担一切有关该产品的推广活动费用,如:广告、促销、进场、品鉴、赠送等。

  十、乙方按照甲方每月的实际销量,给予甲方该销量的5%的销售奖励。

  十一、合作初期为试行期,为期六个月。合作试行期后为合作期,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双方视试行期效果,商拟合作事宜,届时乙方可向甲方拟定销售任务。双方也可更换合作伙伴。

  十二、本意向书不为正式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

  地址: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年 月(盖章)

  代理人: 月 (盖章)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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