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售方(甲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购买方(乙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胜利油田职工已购住房内部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所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为胜利油田限价商品房(毛胚房),位于**市**区锦苑一区九十五号楼四单元四零一室,建筑面积八十八平方米(另带车库三十平方米)。
二.价款与计价方式
该房屋总售价款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乙方已交付甲方的购房定金人民币(两千元整)并转为房款;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交付乙方房屋钥匙时,乙方支付甲方部分房款人民币四十七万元整,甲乙双方在胜利油田胜利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过户费用共同平分支付。过户后乙方需支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三.交付房屋
甲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以给予乙方房屋有关的相关凭证。
四.特别约定
1.在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必须还清房屋贷款及是否有房产抵押,并结清房屋水、电、气、暖、卫生、管理等其它相关费用。乙方搬进房屋之后发生的房屋水、电、气、暖、卫生、管理等其它费用与甲方无关。
2.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中发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共同平分支付,该房屋房产证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后续如需要相关证件,甲方配合乙方办理。
3.甲方在得知具备办理房屋过户交易时通知乙方并协同乙方办理房屋过户交易手续。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若甲方放弃售房,则属甲方违约。甲方除返还乙方已交付的购房定金和已付房款外,要按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及违约时的该房市场价格额外折算费用赔付乙方,并赔付乙方违约金三万元整。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若乙方放弃购房,则属乙方违约,乙方已交付甲方的购房定金不退还。甲方返还乙方已交付的房款,乙方要按房屋装修费用及违约时的.该房市场价格额外折算费用赔付甲方,并赔付甲方违约金三万元整。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未经双方同意,不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的,除执行第五条第一、二款外,还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五十元。
4.该房屋自签订合同后,因油田政策及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过户的,乙方可以转让,甲方配合过户。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基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本合同号同具法律效力。
出售方(签章): 购买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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