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拟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营。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助互利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地区皮革租赁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亩建设用地使用权(见附件计划)出租给乙方,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地上砖混房屋以每套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原计划生育站的债务由甲方一次性偿还。
第四条:原计划生育站的公物归甲方所有,债务清偿后,甲方负责根据计划生育站名单进行账务核对,并全额收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愿意出租甲方亩土地的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愿意一次性购买甲方套砖混房屋。
第七条:乙方取得当地皮革使用权后,必须合法经营,不得擅自转租或改变土地用途。
第八条:租赁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和付款方式
第九条:当地皮革使用权租赁期限为30年,自20xx年6月起至20xx年6月止。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该土地年租金为元,共计,该房屋售价为,共计。以一次性现金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至财务会计中心账户。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利用承租土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转租的。
3、按照小城镇规划建设。
4、不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不遵守当地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租赁土地的所有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街道建设、小城镇拆迁),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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