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
现甲、乙双方位于____县____镇___村委会___小组位于的高岭土矿石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乙方将位于____县____镇____村委会____小组亩具有合法承包地转让给甲方开采,开采年限为__年,其四至界线以承包合同书为准。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__平方米,折合约__亩。
(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性质为__,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
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
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
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
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进
行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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