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建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支撑,以改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财政金融部牵头,各预算单位分工负责。区财政金融部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组织指导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部门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统筹规划,全面大力推进。融合单位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选择重点民生开支、社会公益性较强以及社会关注度较低的项目展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在此基础上稳步大力推进基本开支绩效管理、部门整体开支绩效管理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做到标准统一、指标科学、数据准确、程序透明、方法合理、结果公正。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监督。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等第三方力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4.规范程序,严苛考核。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明晰、责权对等、简便易行、规范高效率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推行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结果应用领域,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申报、审查、批准机制,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列入管委会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创建有效率的问责机制和鞭策约束机制,严格考核考核、问责问效。
三、主要内容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包含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转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应用领域等环节。大力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就是必须将绩效管理带入财政预算管理全过程,逐步创建预算编制存有目标、财政预算继续执行存有监控、财政预算顺利完成存有评价、评价结果存有意见反馈、意见反馈结果存有应用领域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预设。财政预算单位在基本建设年度预算和申报项目时,必须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具体内容、可以来衡量、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晰开支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紧紧围绕绩效目标基本建设准确、定量、易于考核的绩效指标。主管部门必须对本级和下属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展开论证和审查,并汇总基本建设本单位的财政预算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审核。区财政金融部要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报送单位应进行调整、修改,经区财政金融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低绩效或无绩效的项目,将调减预算资金或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3.绩效目标批准。管委会财政收支财政预算经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区财政金融部应在批准部门财政预算的同时批准绩效目标。
(二)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区财政金融部和预算单位要对绩效信息进行跟踪监控和督促检查,重点监控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情况严重的应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预算一并调整。实行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制度,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适时开展以预算绩效运行为重点的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对执行绩效不好或无法执行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视情节轻重调整该项目预算。
(三)实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包含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开支绩效评价和财政绩效综合评价。财政预算继续执行完结后,各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对继续执行结果展开绩效评价,重点评价继续执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1.开展绩效自评。预算单位要成立由资金管理、财务人员等组成或聘请第三方参与的绩效评价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将自评报告报区财政金融部。
2.实行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区财政金融部必须对财政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展开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展开审查。对区级关键性产业类专项、农林水利、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公共项目,实行财政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并逐步不断扩大评价范围。必须创建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可以实行非政府专家、委托社会中介等评价方式,逐步实行第三方机构单一制评价。
3.实施多层次绩效评价。区财政金融部对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积极开展区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领域
1.建立绩效报告制度。预算单位要按年度工作安排向区财政金融部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区财政金融部要向管委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绩效参考。
2.创建意见反馈自查制度。区财政金融部应在评价工作完结后,将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给被评价部门,被评价部门应当针对项目实行中存有的问题和评价建议深入细致展开自查,并在接到意见反馈意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全面落实自查情况意见反馈至财政部门。
3.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制度。区财政金融部要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拨付、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或单位,安排资金时给予重点支持;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或单位,安排资金时予以优先保障;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或单位,在安排资金时从紧从严,在与政策不抵触的情况下减少资金安排;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低”的项目或单位,将列入重点监控。
4.创建绩效评价结果官方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官方的有关规定,绩效信息必须官方,将财政预算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结果,尤其就是一些社会关注度低、影响力小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开支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官方,拒绝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绩效问责制度。管委会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权责机制。
四、确保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财政副主任为副组长,区财政金融部、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财政金融部,由刘一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和预算单位都要相应成立专门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2.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追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领域等各项工作流程,保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继续执行、监督的有效率贯通。创建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更多制度和技术提振。
3.建立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管委会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困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
4.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今日云龙、云龙公布、云龙官网等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宣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作法,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较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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