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对于这个名词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品。什么是安全,通俗地讲就是使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状态,人类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害的隐患。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红灯频闪,大家从新闻及媒体上或多或少都看到听到让我们百姓痛心的食品事件,这些事件接二连三地爆发,让我们对入口食品的安全产生了质疑。
20xx年的南京冠生园食品厂月饼“陈馅新做”事件使消费者惊愕;20xx年阜阳地区婴幼儿长期食用劣质奶粉会导致婴幼儿营养不良、生长停滞、免疫力下降,进而并发多种疾病甚至死亡的事件令人痛恨;20xx年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消费预警,称其抽检的30多件多宝鱼样品全部含有可能致癌的禁用渔药残留,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这些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20xx年奶粉中添加三聚事件。
一种叫做三聚的化工原料原本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瞬间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其添加在原奶或奶粉中可以使蛋白质增加的成份,三聚竟然成了企业牟取暴利的“秘密武器”。正是它导致了众多婴幼儿得结石,给我们下一代的成长造成了阴影……老百姓对端上餐桌的食品、对“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的牛奶梦终于破碎了。形形色色的鲜艳的食品使大家疑虑重重:我们到底还能吃什么?!
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于20xx年2月28日上午9时,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的165名全国人大会委员按下手中的表决器,以158票高票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寄托着全国人民沉甸甸的期盼和重托的《食品安全法》终于诞生了。
20xx年4月11日在青岛啤酒公司,全国人大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食品安全法》给大家进行了解析。李主任解释,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有多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暴露了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完善,食品检验不规范、责任不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的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所以制定《食品安全法》。
李主任介绍,食品安全法监管方式的转变主要有以下重点: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为食品的风险检测与风险评估机制。国家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处置,如报告、评估、召回、查封、处罚等。相较于以前仅关注产品的外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方式,这种以加强检测、评估和检验的监管方式更注重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监管方式进行观念的转变。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两个字的差别,表明了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李援主任说,“食品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而食品安全则涉及到无毒无害。这是由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外在为主,深入到食品安全的内在因素来进行监管,并且导致了监管方式的转变。”
伴随科技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食品工业的不断进步,食品中添加了其他成份,比如各种添加剂、防腐剂等。这些成份的毒害性是眼睛看不到、手摸不到、鼻子闻不到、嘴尝不出来的。所以说食品安全事关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企业诚信与行业发展、政府威信与国际声誉、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
最后以温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的发展和增长”。人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大,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一定要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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