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达成本合同条款的共识,供双方恪守。
一、合同标的
1.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的房屋屋顶/楼顶,给乙方架设光伏发电项目用途使用,总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位置建设分布见项目方案。
1.2甲方应提供乙方使用的房屋屋顶面及配套设备规划图纸。
1.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系统建设所必要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成套建筑施工图纸、屋顶载荷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安排相应的技术人员与乙方对接。
二、合同期、屋顶租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2.1合同期为 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2 屋顶租金结算及支付方式:根据甲乙商定,甲方出租项目方案中所标注的房屋屋面,乙方将以 元/平方米作为租赁屋顶价格租赁项目方案所标注的房屋屋面,租赁26年。当项目建设正式启动施工后,支付前5年租赁租金,后每五年一付屋顶租赁租金,所核算屋顶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中。
2.3乙方的安装光伏发电项目的工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总日历天数天。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3.1甲方承诺对项目所用房屋屋面拥有持续、合法的权利,并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给乙方使用。如有第三方主张屋面合法处分权,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2甲方承诺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房屋屋面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规划图纸复制件交付乙方,屋顶承载证明文件及其他乙方需要的电气线路图纸,保证乙方项目施工使用。
3.3配合乙方完成现场勘探和尺寸测量,书面确认乙方获得的相关设计数据和现场基础材料,并与乙方共同确认现场具备全面开工条件。如乙方需要对房屋屋面实施布线、架设设备等行为的,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人员进出方便,并应配合乙方提供走线路由、外内墙走线槽/管及管井空间等。
3.4甲方应保证项目施工前房屋屋面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尤其是防水、防漏处理,并负责对房屋屋面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维护,每次定期检修前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保护设置在房屋屋面的设备。
3.5甲方应做好必要的防盗工作。
3.6甲方同意并应配合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房屋屋面,甲方不干涉乙方对房屋屋面的正常使用。
3.7为保障公共安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在争议或纠纷未最终解决之前,甲方不得采用任何措施妨碍发电安全及正常运行。
3.8因乙方投资建设的电站投资巨大,所以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也应按合同约定受让乙方电站或继续租赁楼面给乙方。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4.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屋面。
4.2因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需要,乙方有权将屋面交由乙方下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等)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共建共享第三方使用或与关联公司,其他共建第三方共同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3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电站建成后,电站产权归乙方所有,相应收益权、知识产权亦归乙方所有。当甲方需要改变乙方设备及配套设施所在建筑物形式或变动建筑结构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拆除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拆除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4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使用后,乙方如发现屋面或配套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
4.5乙方因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需要对房屋屋面进行间隔、安装设备等,需通知甲方,安装后的施工结果不得影响破坏甲方整体环貌境美观。
4.6甲方因房屋拆迁或搬迁,需将屋面光伏发电设备拆迁安装至新屋面的,拆迁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双方协商的形式予以解决。
4.7乙方因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造成甲方屋面毁损或修复的,应当进行修复。
4.8 乙方应确保在甲方屋面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运行安全,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防雷措施。
4.9乙方应确保其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运行能够与公用电网以及甲方自备发电机组运行自由切换。当光伏发电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发电的,甲方能够在光伏设备发电中止的情况下,十分钟内切换到公用电网或者启用自备发电机组,保证甲方正常办公及运营活动。
五、声明
5.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合作伙伴关系,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5.2甲乙双方就各自提供的合作内容承担责任。
5.3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惠互利的,所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配合、协助工作均为相互免费。
六、合同的终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6.1本合同期限届满。
6.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在双方均无过错情况下,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
6.3甲方有权在乙方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连续出现 次故障,导致不能正常发电影响甲方办公和运营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6.4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但是不得破坏甲方屋面原来设施,如果由于拆除相关设备造成屋面损毁或漏水的,乙方应当进行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5甲方违反约定干涉乙方对屋面的正常使用,或者采用措施妨碍乙方安全发电及正常运行,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乙方电费,逾期不支付,乙方有权终止供电,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7.3、甲方不得损坏乙方设备设施,否则应负责全部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盖章有效。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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