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一、甲方由成都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钢材运输由乙方代理。(详见交接清单)数量以时间运输数量为准,交货方式螺纹钢、型材、板材为检尺、由甲方派人检尺交货,如果盘元、圆钢过磅交货如甲方因故无法交货、钢材则由乙方全部负责并保证按照出库榜单数量交接清楚,如出现差错,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发货数量制定装车计划,并及时通知乙方组织车辆。甲方未安装车计划装货,造成乙方装车计划落空,乙方的经济损失有甲方承担。
2、因甲方报错货物名称、重量、以及手续不全,造成运输途中被扣留,其责任有甲方承担。
3、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收,其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天气原因或因施工便道短时间无法通行的`,乙方应理解。
4、甲方填写交货地址不详,造成乙方错送,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亿方承运车辆应具备运载甲方货物的能力,并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装货计划进行车辆安排及装货,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甲方指定时间及装车方案发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货物逾期到达交付地、错运到达地、错交收货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其损失有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甲方的货物运输安全,对货物发生短缺、丢失、损坏等以外事故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留和余存甲方货物。
5、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运输途中如因超载、超限产生的罚款均于甲方无关。
四、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报账凭收货方签字盖章的交货单原件或复印件向甲方收取运费,甲方按月滚蛋向乙方付款(每月10日20日30日左右为结算日期)。
2、成都市钢材市场到甘肃省——————————————的价格为——元/吨,重量以货物出库榜(磅)单为准。
五、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义务,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将相应机构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不属于不可抗力。
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迟缓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本运输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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