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喻为自然优势的倍增剂和劣势的弥补剂。由此可见,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影响一个地方利用外来资金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进程。那么,经济发展环境要从哪些方面优化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务必找出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局意识偏颇。一些部门和单位片面地认为,发展经济是党委、政府思考的事,只顾自己发展、部门发展,不管地方发展、整体发展,只关注部门经济利益得失,视部门利益至上,只要触及到本部门、本单位,甚至是部分科室的利益,便“斤斤计较”、“寸步不让”,致使有些优惠政策虽然以政府名义下了文,但仍然得不到落实兑现。
有的受部门利益驱动,挖空心思寻找“生财之道”,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还有的在执行上级部门规定时,不是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三个有利于”的要求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工作,而是生搬硬套,墨守陈规,理而不治,一管就死。二是市场意识滞后。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变型的过程中,有的部门和领导思想观念滞后,仍然习惯用计划经济的那一套来看问题,办事情,而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导致随意上路检查,乱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为了增加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不是着眼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而是漫无边际作承诺,制定出台的优惠政策,洋洋洒洒,十分诱人,但好看不中用。由于不按市场规律办事,乱承诺,乱签字,为今后的履约埋下了祸根。
三是服务意识缺乏。一些部门手续繁,办事效率低。更为严重的是少数办事人员素质较差,刁难设卡,雁过拔毛。一些垄断性行业“老大”思想严重,服务质量很差,其所作所为使企业和投资者难以容忍。
四是法制意识淡薄。一些执法部门利用权力强行向企业摊派,加重企业负担。少数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执法过程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存在执法不公,办案不力等现象,有的甚至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如何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环境,如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笔者认为就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一要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以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思想,个性在招商引资问题上,要确立既要引得进,更要留得住的思想,正确处理对外来投资者让利的“得”与“失”关系,牢固树立让外商发财,求本地发展,让眼前利益,求长远利益;让局部利益,求全局利益,让经济利益,求社会效益的观念,放胆放手求发展。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应彻底放开投资经营范围,并给予优惠政策,创造一个良好而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要抓好宣传。加大力度,拓展对外宣传,扩大对外影响,是招商引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由此,在营造优裕的投资经营环境工作中,务必先声夺人,把投资融资气氛搞浓。既要大力宣传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本地经济、区位以及资源优势,更要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透过新闻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开放意识和融资功能,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对那些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应及时给予曝光,以获得更好的正面效应。
三要落实政策。优惠政策对外商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要使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外商留得住、扎下根还得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信誉是招商之本,承诺贵在落实。因此,要根据新的形势、新的实际状况制定和完善新的政策。对近几年来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作适度修改,做到能变则变,能宽则宽。同时,有关部门务必作好承诺,一经承诺,就要确保不折不扣兑现,还要持续承诺政策的连续性。
四要搞好服务。环境优的标志之一是服务好。各级领导和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职责分工,实行政务公开,从体制上解决办事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一门式”收费服务大厅应做到“红灯不闪,绿灯常亮”,使之办事快,效率高。结合事权分工,建立对口帮扶职责制,主动为投资者及企业带给全方位的服务。要认真推行检查报批制、收费登记制,严格遵守对外经济活动“十不准”,同时,切实抓好“外来客商证”和“收费明白卡”的发放工作,为外商创造一个满意的生活环境和经营环境。
五要管好秩序。优良的投资经营环境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政法部门要切实维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重点企业、外商及个体私营业主实行治安挂牌保护。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厉惩处执法腐败行为,重点是整治有法不依,知法违法的行为。对执法人员随意对企业、投资者敲诈勒索和吃、拿、卡、要;执法人员与社会流氓恶势力相勾结,侵害投资者及企业的合法权益;利用办照、年检强行向企业及投资者“搭车”收费,推销产品订购书刊;要从快查处,严厉打击。
六要完善机制。优惠政策的落实,执法行为的公正与规范,仅靠部门自觉行动和自我约束是不够的,务必从体制上加以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机制,使之更好地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充分发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作用,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制度,确保外商及企业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完善投诉件转办交办制度,敦促各部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未按投诉件转办、交办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责成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人及当事人的职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法纪职责。以此真正为企业及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经济持续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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