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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2020-09-02 来源:欧得旅游网

  甲方(转包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村 社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镇 村 村民小组的田 亩、地 亩,合计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转包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转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年种植的作物,原则上是农户收割后开始流转,今年甲方不知福土地流转费用;20xx年未种的空田、空地,村委会将按照标准支付20xx年土地流转费用。田 亩× 元/亩= 元;地 亩× 元/亩= 元;合计 元

  2.支付方式采取货币支付方式,20xx年流转的费用由20xx年平昌县产业项目资金下达板庙后兑现,乙方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实行当年流转费用次年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4.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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