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土地开发工程加快我村向建设美好家园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使涉及我村的土地开发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村群众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项目涉及我村的土地,同意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整。在土地权属调整工作中,我村将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自行召开村民大会商议决定,并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意愿确定决议事项。
二、我村同意项目实施期为 年 月至 年月底,在施工期间不在项目区内从事任何活动,施工前项目区内建设的`房屋,因施工需要致使部分群众利益受损的,我村不要施工单位和各级各部门承担责任。
三、在土地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村将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搞好项目建设,决不对施工作业进行阻碍和干扰。
四、如村民对工程建设有意见或建议,我村将集中村民的意见或建议后,由村干部或村民代表向村民委和工作组反映,不管反映的建议施工单位采纳与否,我村都将充分尊重县国土资源局的决定,决不以此为由干扰施工单位施工。
五、在土地权属调整工作中,如因我村对权属调整方案商议不定,致使土地权属调整不能顺利开展,影响到工程建设的,全部责任由我村自行承担。
以上是我村全体村民的郑重承诺,全体村民将严格遵守此份承诺,保证土地开发项目稳步推进。
此承诺书一式五份,其中本村小组一份
,村民委员会一份,市人民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施工单位一份。
承诺人(村小组)签字(盖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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