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
一、租赁库房情况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交付情况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四、租赁费用
1、库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库房的电费按每度电_______元。
2、房租按月交付,乙方应于每月___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3、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房屋主体的完整正常,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五、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___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免责条款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七、合同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 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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