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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合同

2020-06-05 来源:欧得旅游网

  邮编▁▁▁▁▁编号▁▁▁▁▁

  出租方可通过“邮编+合同号”登录中国房屋托管网查询合同期内房屋托管出租情况。

  出租方(甲方):

  托管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托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甲方有权对该房屋出租,证明文件▁▁▁▁▁▁,编号▁▁▁▁▁▁

  第二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

  1. 在托管期内以乙方名义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 收租及为承租方提供附加服务,

  2. 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三条 托管期限及租金支付

  托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租金▁▁▁元/月,支付方式为(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

  租金收取方式:(□ 现金支付 / □ 银行代收)。

  甲方指定代收银行▁▁▁▁▁▁▁▁帐号▁▁▁▁▁▁▁▁帐户名▁▁▁▁▁

  第四条:其它费用说明:

  房屋租赁保证金▁▁▁▁水费▁▁▁▁▁▁电费▁▁▁▁▁▁电话费▁▁▁▁▁▁

  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

  第五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标准:维护结果及过程受益期大于房屋托管期:甲方负责维修

  维护结果及过程受益期在房屋托管期区间:乙方负责维修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十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托管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20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二)托管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2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托管方(乙方)签章:

  签约人: 签约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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