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粤的机动车的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有效。
委托人:受托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证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20xx年x月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