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用书信形式,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海丝文化传承发展”为主题,从少年儿童的视角,围绕泉州海丝文化,突出我市的民间民俗活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海丝遗址保护、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等内容,书写泉州古城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和传承发展。可选择不同的切入点,以小见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至7月
三、活动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文联
承办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永春县分公司
成立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成的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此次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人员由主承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地点设在永春县邮政分公司政企客户部,联系电话:135060,联系人:廖玉萍,地址:永春县桃城镇823东路168-172号六楼邮政政企客户部(362600)。
(二)职责分工
1.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文联:负责书信比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和评审专家的确定等工作。
2.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参与活动,安排各中小学校参加书信比赛所需标准专用信封数量(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3.县邮政分公司:负责提供本次书信写作比赛的标准专用信封3000枚(带邮资),并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数量寄发标准信封,设置“海丝文化书信活动办公室”专用信箱和专门人员接收登记学生投寄的作品。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本次活动的参加对象为全县初中生和小学生,比赛设置小学组和初中组。
五、活动主要流程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5月初至5月下旬)
1.主办单位联合下发活动通知并在相关媒体发布消息。
2.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特别是学校团委和少先队大队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
3.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主题班会等前期准备活动。
4.邮政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按比例做好信封分发工作,各校专用信封数量如有不足可使用自有信封。
(二)写作投稿阶段(20xx年5月下旬至6月20日)
参加活动的学生独立体验写信、寄信的传统书信过程,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写一封书信,字数800-1500字;参赛者应亲笔书写于标准400格作文纸上(不得电脑打字),装入专用信封粘好封舌,使用自有信封需贴上邮票,各校寄至永春县“海丝文化书信活动办公室”专用信箱,截稿日为6月20日,以邮戳为准。
(三)集中评选和表彰阶段(20xx年7月)
各校应在校内比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与县里评选;县领导小组将邀请资深语文教师及文联作家组成评审团对来稿进行评选,分别评出小学组和初中组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择优分别推荐小学组和初中组各35名参加市里表彰,由市活动办公室统一进行表彰(小学组和初中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并分别颁发奖状和奖品;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活动要求
1.各校应参照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对活动精心设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要及时报县教育局德育股备案。
2.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活动的指导,及时帮助学校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在活动中涌现出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3.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充分调动全县中小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书信文化的悠久历史,感受书信文化的特殊魅力,培养我县中小学生规范书信写作的良好行为习惯。
4.参加活动的书信要求字迹工整规范,必须是参与学生本人的作品,凡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列入本次活动评选范围。报送书信作品时须“一信一封”“一封一寄”,并附作品封面(加盖学校公章),封面请写明所在学校、年级、姓名、指导老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及邮政编码;书信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学校、联系电话等。正文来稿一律不退,请参与者自留底稿。获奖作品如被采用不再另行支付稿酬,活动参与者一经投稿,即表明接受上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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