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和工作部署,现就20xx-20xx学年寒假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的放假时间为20xx年1月23日至 2月26日, 2月27日、 2月28日报到,2月29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的放假时间为20xx年1月24日至2月25日,2月26日报到,1月23日、2月27日、2月28日照常上班。
二、值班工作
学校在值班室设在党委办、校长办行政科,电话:。校属各单位均要安排人员值班,并由单位领导带班,假期白天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请各单位于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分别送交党委办、校长办综合科及保卫处办公室、人事处办公室。假期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迅速逐级上报。
三、教学有关工作
1. 各类学生考试全部结束后,请各学院(系、部)任课教师于2月2日前分别在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登录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的成绩,并向学生所在院(系、部)提交成绩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提交成绩的,各院(系、部)需于1月25日前将情况说明分别交教务处教务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 各院(系、部)务必在放假前将重考、重修通知单寄给学生。本专科学生20xx年上学期重考、重修类课程选课时间定在20xx年2月22日至3月6日,具体要求见校园网主页“通知通告”栏“20xx年上学期各类选课通知发放事项”,考试组织具体见《湘潭大学课程考试周制度实施方案》。
3. 教务处、研究生院以及各院(系、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下学期排课计划及开学准备工作。
四、安全保卫工作
1. 寒假期间,保卫处设值班室,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地点设在服务大楼三楼,值班电话:。
2. 各学院(系、部)要特别加强对实验室(所)和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杜绝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 各单位放假前要召开会议对学生、教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有特殊原因留校的,向本院(系、部)申请。各学院(系、部)将寒假留校学生名单于1月20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公寓管理联络办公室。
4. 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要求事项,按照保卫处《关于加强寒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执行(见附件)。
五、后勤保障等工作
1. 寒假期间开放雅园餐厅。
2. 放假前和开学上课前,各单位都要认真打扫一次环境区卫生和室内卫生,特别是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要打扫干净;寒假期间,维修改造项目要做到文明施工,并在开学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清扫。
3. 寒假期间全校实验室照常开放,不停水、电,以便教职工利用假期开展教学准备工作和科研工作;图书馆实行值班开放,具体安排由图书馆落实并予以公布。
4. 基建部门要利用假期抓好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进度。
5. 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做好防寒工作。
6. 各学校单位在放假前,要将所有机要文件、传阅文件、资料退回党委办公室机要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以防丢失或泄密。同时要按照学校档案馆的要求,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其他工作
1. 学生工作部(处)以及各院(系、部)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做好春节慰问工作。
2. 各单位要高度关爱生活困难教职工和家庭贫困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确保生活困难教职工和家庭贫困学生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3.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工作。走访慰问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离退休工作部(处)办公室。
以上通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并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及教职工的休息。
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xx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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