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X年8月3号下午16时,负责控股集团保安工作的保安队队长田海刚在一楼大厅沙发上捡到一个钱包。钱包内含有身份证、数张银行卡和票据等物,并装有一万多元的现金。面对如此多的钱财田海刚没有据为己有,而是立即交给大楼物业部部长哈斯手中,并借助包内的相关信息资料很快和失主取得了联系并将钱包交还了失主。一万多元相当于田海刚半年的收入,但他面对巨款,毫不动心,主动将拾到的现金送还失主,表现出了他拾金不昧的高尚情操。为此,控股集团决定对田海刚拾金不昧的事迹进行通报表彰,同时号召集团全体员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的成就。
特此
XX集团行政本部
X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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