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厂纪厂规,确保生产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车间成员均须遵守。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牌,不允许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进出生产车间必须立即随手关门,工作服不得穿出厂区,违者罚款10元。
2、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或旷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3、各级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因事短时间离岗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人员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车间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工序或班组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30元。
8、生产时严禁带小孩或无关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相关当事人罚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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