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21世纪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学习知识、运用知识、锻炼才干的最佳途径,更是我们当代大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
我们很幸运有这样的社会实践机会。因为通过社会实践,我们便可以将学校里学的知识联系于社会,社会是一个很好的锻炼基地,正是这个基地为我们搭建了人生的阶梯,让我们不断朝着我们人生的顶峰勇敢攀登。社会实践是我们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融人社会,运用所学知识实践自我的有效途径。
只有在实践中才能领悟理论的真谛,把理论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去,以便巩固理论知识,从而实现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而且,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了我们大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践出真知”,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最终要走人社会融人社会。在20xx年8月10日这一天,我作为这个团队中的一员,很荣幸地参加了这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虽然烈日当头,但并没有影响我们积极参与社会调研活动的热情。
我们团队社会实践调研的主题是“社会舆论监督的法律问题”。这个主题自然就让我们想到:社会舆论监督的功能是什么,它起到了什么作用,它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等等。带着这一系列的问题,我们加以思索,同时也感到几分迷惑,就是怀着这种复杂的心理,我们先后去了大连日报社、大连晚报社进行采访调研。在采访过程中似乎我们与报社的工作者们的角色进行了调换,但是,就是这份“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量促使我们去探寻间题的答案。
我们首先去的.是大连日报社。经过耐心的等待之后,报社的一位领导把我们领进了一位编辑的办公室。初次来到报社,初次与大连日报社的编辑面对面地交谈,心中不免有些紧张和忐忑。片刻之后,我们团队的代表便以小记者的身份,对这位女编辑进行了短暂的采访。经过采访,我们了解到大连日报是属于行机关报,并且对于我们提出的案例,这位编辑都给我们进行了细致的解答。我们团队的代表曾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在许霆案件中,起初许霆以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经过社会媒体等舆论监督之后,受到媒体的这种舆论压力后,便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这是说明社会舆论监督代替了法律吗?这位编辑便对此发表了自己的深刻认识与见解。她个人认为,社会臾论监督起到了一种导向的作用,它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的是社会各界人士的共鸣,不否认会有一种感性的认识以及一种理性的情感存在其中。她强调社会舆论监督是介于法情、人情之间的,它所起到的只是一种导向作用,并不能代替法律,它对法律起到了一种促进和完善的作用。带着一份满意的答卷,我们带着感激的微笑辞别了这位平易近人的女编辑。
之后,我们又荣幸地见到了辽宁大学的校友,她也是一位编辑,这时我们那颗紧张的心似乎放松了很多。这位师姐向我们大致介绍了大连日报社的总体情况,包括大连日报社主要侧重报道的事件,记者的工作以及大连日报发展历程等方面的内容。
在当天下午,我们又去了大连晚报社,同样,我们对该报社一位编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我们了解到大连晚报是接近百姓生活的报纸。工作人员不仅十分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且热情地解答了我们所提出的每一个问题。
在这次实践中,我们不仅精心地准备了调查问卷,而且与人民群众直接接触,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眼中的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在此次社会实践中,我们每个人都很认真地去准备每一项任务,我们深深地感觉到社会实践拉近了我们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社会其实是我们学习知识的大课堂,真的是受益匪浅!
在社会实践中,我们真的收获了很多很多!社会实践增强了我们运用法律知识于实践中去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同时,我感受颇深的是社会实践提高了我们的沟通能力。沟通是一种重要的技巧和能力,时时都要巧妙运用。要很好地融人社会就必须与人接触、了解和交往,这样就需要与他人进行深人的交流。而这些,都需要自己主动去做。
我觉得让我们收获最大的是社会实践让我们亲身地体会到:不论做什么,热情和信心都是不可或缺的。热情让我们对生活充满激情,愿意为共同的目标奋斗;耐心又让我们细致地对待每一件事,力求做好每个细节,精益求精。热情与耐心互补促进,才能碰撞出最美丽的火花。
时间飞速而过,社会实践已经结束。但是我相信这次社会实践给我们带来的收获与启迪会使我们受益终生。我们会继续走向社会,走向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到社会那片广阔的天地里去检验我们所学的理论知识,锻炼我们的能力,逐渐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我们更会以一种顽强的拼搏精神去开拓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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