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经办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我局本着“问题导向”和准确及时规范办理社保业务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是我局既有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的细化补充,同时也是对照省人社厅、市社保局印发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评估检查指标体系,在自查以及市社保局检查和市县人社行政部门开展现场基金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制定的整改方案。本方案针对经办工作中的一些制度性规定,在原有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中未述及的,即为特别规定,全局职工必须遵守。原有经办管理规定与本方案特别规定有冲突的,以本文为准。
一、明确经办风险防控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县社会保险局经办风险防控领导组,局长任组长,分管稽核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稽核信息股,稽核信息股副股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经办风险防控领导组不定期听取稽核信息股的工作汇报,研究议定有关经办风险防控事项,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全局执行。稽核信息股每年至少要对各股室、各业务经办环节执行内控制度和经办规程的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加强风险管控的建议意见。
二、完善业务经办岗位制约机制,严格系统授权管理
1.结合“综合柜员制”上线运行,及时调整行政后勤、财务以及业务岗位设置,按照不相容岗位不得兼任的原则,坚决做到初审与复核、业务与财务、业务与档案、财务与档案、业务与稽核、稽核与财务、系统管理与业务、出纳与会计岗位分离。
2.20xx年3月25日以前,对信息系统操作权限配置进行一次清理,一律实行实名制(身份证号登录)授权,待“综合柜员制”上线运行后按照新的经办规程再次进行操作权限配置调整。今后,凡工作人员操作权限调整,须由股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局领导签注意见后,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新入职职工必须签订授权责任书方可上机操作。系统管理员要管好授权的纸质档案资料,以备各级检查和追责。
3.为适应窗口服务工作,本着效率优先的原则,对窗口工作人员以及内部业务审核人员可以按照ab角的模式收于相同操作权限,但统一经办人不得越权进行复核操作,凡需提请后台审批以及二级以上复核岗审核的系统操作必须及时提交,越权经办即违规。
三、业务运行各环节风险防控的整改工作要求
1.在经办系统未扫描收存电子档案的情况下,凡涉及变更参保登记信息、参保缴费信息维护等验证原件的系统操作业务,必须收存纸质资料(原件或验证后的复印件)。为避免业务佐证材料分散保管乃至发生遗失,纸质资料须随经办流程运转,每笔业务的纸质资料按照办结岗位的股室归属由各股室安排专人保管,定期归档。待“电子档案”上线运行后,所有业务必须的纸质表单和核心证明材料一律实行扫描上网在线运转,经窗口前台验证收录的纸质档案材料,由专职档案人员定期收集核对整理归档馆藏。
2.财务与征缴业务按月对账后经办人必须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财务和业务签名手续不完善的征缴收入,基金会计不得入账,并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3.从20xx年起,于每年或次年初以普发公函、公告以及群发短信等形式,直接告知或提醒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主动上网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开展互动对账。此项工作由征缴股负责。
4.财务人员编制存款余额调节表须随附银行对账单,尽可能杜绝和减少产生收入户跨年未达账。
四、不断完善落实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综合柜员制”上线运行后,要根据业务经办流程重塑和岗位设置调整的实际,切实梳理业务经办风险点,进一步清理修订各项内控管理制度,适时将一些需要全体职工熟知并遵照执行的风控管理重要规程规定汇编成册。
2.加强和充实稽核工作力量,增强风控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征缴稽核和内控检查工作,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类社保投诉和举报,做到业务经办及时、准确、规范,有据可查,有迹可循;稽核内审工作要有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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