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阳术____区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____市____镇
二、产品明细:
1、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合同编号: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三、质量标准:
按照国标GB4100-20执行。所供的产品必须与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在15天内发
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5天通知,以便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负责送到东河施工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范、谢X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4100-20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并在三天内向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
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
第一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
第二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
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货款一天,应每日向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同意,并赔偿由此给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以便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购方执三份、执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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