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对我国社会力量设奖的激励作用探讨
20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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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l Management Ma nagement 田 税收政策对我国社会力量设奖 的激励作用探讨 口单娟 ,尹邦奇 (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上海200444;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中心,上海200235) 【摘要】 社会力量设奖是我国科技奖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我国现行的有关社会力量设奖捐 赠方的税收制度进行分析,并与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从而指出我国在社会力量设奖捐赠法律 制度上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从而增强企业及个人对于参与社会力量设奖的积极洼。 【关键词】科技奖励;社会力量设奖;税收优惠;捐赠方 社会力量设奖,也称“民间科技 社会力量设奖都面临资金困难。其中 进行登记管理,社会力量设奖自此逐 奖”或“社会科技奖”,它是指“非政 民间力量对设奖捐赠缺乏积极性是我 步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2006年1月, 府机构所设的科技奖励,即国家机构 国一些社会力量设奖面临经费短缺的 科技部对1999年的《社会力量设立科 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本文拟从慈善捐 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更加 以外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中华人民共 赠税收优惠政策的角度,比较我国与相 完善了我国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性。随 和国境内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科学 关国家社会力量设奖法律税收制度, 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 技术奖”。社会力量设奖,奖励的是在 探寻我国社会力量设奖税收制度的完 济的繁荣发展,可供企业和个人支配的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 善对策,从而激励企业及个人积极参与 资金大幅度增加,出现了大量具有相当 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科学技术普及等 社会力量设奖,以期促进我国社会力 独立经济实力的社会组织、团体、企业 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社会 量设奖事业的发展。 力量设奖是政府科技奖励的完善与补 充,积极发展社会力量设奖,有助于激 和个人,社会捐资渠道也越来越多。同 时,科技发展与社会进步使得我国民 励科技人员的创新探究精神,推动我 国科技事业的进步,增强全社会的科 技创新意识。 我国社会力量设奖相关 法律制度 众科技意识不断增强,与科技发展息 息相关的个人和组织有了参与科技活动 的愿望和动力。因此,一些社会组织、 我国社会力量设奖出现于改革开 团体、企业和个人,或出于爱国之情,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社会力量 放之后,到20世纪80年代末,只有少 或为了行业发展,或为了扩大影响力,设奖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数社会团体及老科学家设立了荣誉性 纷纷设立科技奖励。其中比较著名的 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影响。尽管如 奖励和带有少量奖金的奖励。1 993年7 有何梁何利奖、陈嘉庚科学奖等。截至 此,我国社会力量设奖工作仍然存在许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颁 2010年10月,准予登记的全国性社会 多问题,特别是目前我国社会力量设奖 布。从法律的角度对社会力量设奖给 力量设奖有229项,其中正常开展活动 主要还是以协会、学会为主,企业和个 予了肯定,对我国社会力量设奖起到重 的有216项。在已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 人设立科技奖的比例很低,这与西方发 要的推动作用,社会力量设奖的形式逐 中,有行业协会和学会设立的,也有科 达国家形成鲜明的对比。 渐增多,数量也越来越大。1999年12 研院所、其他单位(包括全国总工会、 月,科技部发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 共青团中央等组织)以及企业和个人积 要维持一项科技奖的正常运作, 必须有相应的资金保障。目前我国很多 术奖管理办法》,开始对社会力量设奖 极参与设立的奖项。社会力量设奖奖 66中闷科技奖励CHINA AWARDS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励范围广泛,其中既有奖励基础研究和 惠。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境外向公益性社 例规定,新税法将其调整为统一的扣除 应用研究的,也有奖励科技成果转化 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 比例,把繁杂的扣除方法加以简化,同 和应用的,基本上涵盖了科技活动的 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 时也加大了扣除的比例,将扣除比例从 各个领域,满足了广大科技人员对不同 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 3%上升到了1 2%,有助于鼓励企业和 层次科技奖励的需求,丰富了中国的科 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同时为了加快 个人对社会力量设奖的参与。 技奖励体系,成为政府科技奖励的重 我国科技的发展,在《国家中长期科学 要补充,对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和 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 根据捐赠法规定,自然人和个体 创造性、促进科技创新起到了积极的作 年)》中再次强调了:为了鼓励社会资 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 用。但是我国社会力量设奖主要还是以 金捐赠创新活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 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协会、学会为主,个人及企业出资设立 体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 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中华人 的还较少。协会、学会的设奖主要延续 国家机关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指出, 了之前的机构及制度改革撤销的省部 基金和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其他激励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 级奖,其设奖资金来源主要还是依靠 企业自主创新的基金的捐赠,属于公益 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 政府拨款,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力 性捐赠,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缴纳企 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中华人民 量设奖,所以要实现我国社会力量设奖 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个 的发展,必须积极鼓励以企业及个人作 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 人所得税法进行了补充说明,其中第 为设奖主体的社会力量设奖,从国家税 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 二十四条指出,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 收制度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 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 个人所得税法》,下发了[财税(2008) 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 我国现行捐赠方的税收 优惠政策 160号]通知,再次明确了公益性捐赠 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 税前扣除的有关问题。根据捐赠主体的 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 不同,税收优惠主要包括两部分,企业 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社会力量设 所得税优惠和个人所得税优惠。 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 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 奖捐赠方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单独 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我国捐赠法第二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额中扣除。条以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法 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 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 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 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教育、科学、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在不少发达国家的科技奖励活动 五十三条对于企业所得税第九条给予 中,社会力量设奖已占据了重要的地 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公益事业,适用 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及第 其他国家捐赠方的税收 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捐赠法根据捐赠主体的不同,分别列出 了补充。第五十一条指出,企业所得税 位,其影响和作用有些甚至超过了政府 了相关主体可获得的税收优惠政策。 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 奖励。他们对于社会力量设奖的捐赠税 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 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收政策也较完善,其成熟的捐赠法律 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 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体制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 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 得税方面的优惠。第二十五条规定了自 捐赠。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公益性社会团 (一)美国 美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向以科学 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 体的范围。第五十三条规定了所得税的 为目的的公益慈善组织提供的捐赠,可 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 计算范围。相比较2008年之前的根据 以按照一定的比例税前扣除。个人捐赠 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 不同的捐赠性质而采取不同的扣除比 的扣除比例取决于接受捐赠的组织性 2Ol3.05总第167期67 管理l Management 质:1)捐赠给公益慈善团体的、私人 业都可以获得扣除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过低的扣除比例严重影响着公众捐赠 运营的基金会的以及特定的私人基金 的20%,企业也可以选择扣除全部营业 的积极性。 会的,如果个人详细列明了他的税务申 额的0.4%。对于捐款超过一定数额的 (三)超出比例部分无法摊销 报,则个人捐款的扣除额不能超过该捐 纳税人。德国税法也给予了相应的递延 款人调整后毛所得的50%:2)捐赠给 年限。允许其在未来9年内摊销。 私人基金会的,捐赠人可以享受经调整 后的毛所得30%的税金扣除。企业的 (四)法国 我国税法规定超过规定允许扣除 比例的公益性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 额中扣除,超额部分不能在未来结转分 根据法国的税法规定,企业向公 摊。即使企业或者个人想多捐赠但是因 捐赠扣除比例则不因慈善组织的性质 益事业捐赠,其税收抵免额为其捐赠的 为超出抵扣上限的部分就得不到税收 不同而不同,都可以获得1 O%的应税所 60%,且不能超过该企业一年营业额的 优惠,因此就减少了捐赠额,这不仅阻 得的税金扣除。对超过可扣除比例的捐 0.5%。个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其税收抵 碍了企业和个人对捐赠的热情,也不利 赠部分可以在其后的5个课税年度内予 免额为其捐赠的66%,且不能超过该捐 于我国社会力量设奖的发展。以扣除。 (二)英国 赠者每年应税收入20%。企业及个人的 捐赠超出当年的税后可抵免部分,可以 (四)税收优惠程序繁琐 目前我国个人捐赠的税收优惠减 英国的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向 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可以在延后的5年 免程序繁琐,办理复杂。在我国,个人 慈善团体捐赠的全部款项从应税所得 用于抵扣税款。 中扣除。个人捐赠税收优惠取决于纳 税人的税率。在英国,慈善捐款被视为 所得税一般是由个人所在公司进行代 扣代缴,进行捐赠减免必须亲自持相关 具有基本税率扣除的捐赠。个人在对慈 善机构进行捐款时是已经交过税的, 因此慈善团体可以从国内税务局获得 我国捐赠方税收优惠政 策存在的问题 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捐赠税收减免手 续。此外只有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资格认定的社会团体,并非所有的公益 合理的捐赠税收政策,不仅有利 性组织都可以开出专门用于抵扣所得 这部分税收返还。当纳税人为基础税 于提高企业和个人参与社会力量设奖 税的发票。所以想要获得税收优惠必 率20%时,如果捐赠10英镑相当于给 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我国科学技术奖励 须符合诸多条件,并且程序繁琐,难以 慈善机构捐赠了12.5英镑。慈善机构 的持续发展。美、英、德、法四国的慈善 认定。企业进行社会力量设奖的捐赠, 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获得2.5英镑的税收 捐赠税收减免政策虽各有不同,但对 也面临着如此的尴尬境地。 返还。当捐赠者为高税率纳税人时,他 于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都有积极的影 可以要求税务局返还捐赠者总的税前 响和作用。相比之下,与我国社会力量 (五)设奖机构获得免税资格难度高 纳税人未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 捐赠额在高税率与基础税率之间的差 设奖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仍存在很多 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向 额。例如,向慈善机构捐了1O0英镑, 则捐赠者总的税前捐赠额为125英镑 (1O0/(1—0.2)),如果捐赠者的税率 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如下: 受捐人进行的捐赠,不允许从应纳税所 得额中扣除。民政部发布《社会团体公 (一)缺乏系统的税收激励政策 我国对于社会力量设奖的激励政 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 为40%,则捐赠者可以要回25英镑的 策比较分散,缺乏总体规划和指导思 指出。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税收优惠(125 (40%一20%))。同时 想。对于社会力量设奖没有系统的法 社会团体必须符合一定的限制条件,只 慈善机构也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获得25 律法规的支持,只能根据不同的法律条 有获得申请的组织才可以对捐赠者的 英镑(125—1O0)的税收返还。 (三)德国 文来参考实施。这样不利于我国社会 捐赠实施税收优惠。而社会力量设奖 力量设奖的综合发展。 (二)扣除比例过低 机构获得免税资格的难度很高,截至 根据德国2009年新的税收立法规 定,无论企业或个人,向德国或者是欧 盟成员国的公共福利组织(包括科学、 2011年年底,跟社会力量设奖有关的 按照现行税收规定,企业捐赠 获得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金额如果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 只有3个: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光华 文化的活动,与健康相关等)捐赠,都 12%,个人捐赠金额如果超过当月应纳 科技基金会和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 能够享受税收扣除。无论是个人或是企 税所得额的30%,仍需缴纳所得税。 金会。 68巾国科技奖励CHINA AWARDS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完善捐赠方税收优惠政 策的建议 为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到社会 递延的税收优惠可以大大提高企业和 力量设奖中,可以考虑在已有税收制 个人对于我国社会力量设奖的参与度。 度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捐赠主体应纳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 鉴于中国社会力量设奖法律制度 税所得额的扣除比例,增强企业和 关经验,建立合理的超限捐赠递延抵扣 存在的不足,通过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 个人的捐赠积极性。实际上,2008年 制度,允许超过年度捐赠限额部分在5 的成熟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 “5・1 2”地震后我国对赈灾性捐赠实 年内递延抵扣。 (四)简化税收优惠手续 步完善中国社会力量设奖对于捐赠方 行全额抵扣,极大地鼓舞了国内企业 的法律制度: 和民众的捐赠热情。世界各国的经验 加强税务部门、民政部门和非营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力量设奖法 也表明,高收入的纳税人对税率相当 利组织的信息共享。简化个人捐赠的税 律制度 敏感,因此为了鼓励高收入人群参与 收优惠减免程序,缩短办理时间。简化 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系统的社 社会力量设奖的积极性,可以适当地 企业慈善捐赠的退免税管理程序,减 会力量设奖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 将个人捐赠优惠比例从上限30%提高 少企业慈善捐赠的运行成本。 会力量设奖的捐赠方的法律优惠涉及 到50%。(五)放宽设奖机构获得免税资格 的条件 捐赠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等多种法律规定及实施条例。因此,应 (三)建立合理的超限捐赠递延制度 我国税法不允许捐款超额部分的 我国目前通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 从源头上进行改变,通过制定相应的 递延抵扣,极大地打击了大数额的捐 除资格审核的社会力量设奖机构的数 法律法规来严格规范社会力量设奖, 赠。在美国对超过可扣除比例的捐赠部 量非常少,并且大多是国家级机构。为 为社会力量设奖的健康运行提供法律 分,以时序在其后的5个课税年度内予 了促进社会力量设奖的发展,结合社会 保障。 (二)适当提高扣除比例 以扣除,而德国则可以在今后9年内摊 力量设奖的特殊性。可考虑放宽审核条 销,法国则可以在今后5年摊销。可以 件,给予独立的认证制度。瞄 参考文献 [1]陈海东.我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现状及特占、 中国科技奖励,2007(3):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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