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
为进一步强化各经管站及工作人员职责,全面推进全市经管工作,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市经管站及工作人员进行2011年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在编离岗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以经管站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采用综合考评、平时考核和联村工作单项考评相结合,具体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15分):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看经管站工作人员是否团结协作,服务大局,服从安排,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凡不服从乡镇党委政府和经管站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分;不服从主管局统一调配的,此项分全扣;年内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此项分全扣。
2、能(15分):指工作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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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市局•关于加强经管干部学历教育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通知‣(常农经发„2006‟2号)文件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未达到中专以上学历的经管工作人员在三年内必须取得会计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经管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取得专业对口的中专以上学历的(目前已取得中等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正在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或就读中专以上函授教育的除外)扣5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出现差错的,每次扣2分,直至本项分扣完为止。站长此项分与主管局目标管理考核挂勾。
3、勤(20分):指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经管站工作人员出勤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乡镇住宿每月不得少于10晚。要健全请假制度,经管站长请假必须经乡镇(办事处)分管领导或主管局联系本乡镇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其他经管人员请假必须经经管站长批准,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因病因事缺勤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3分,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
4、绩(50分):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所产生的效益。经管站全年目标考核计分,总分为100分。(一)村级财务管理及核算中心建设规范化管理记20分;其中1、2011年度村帐做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村达100%记13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此项分扣完为止。2、核算中心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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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份以前的帐已做的记2分,未做账的不记分。3、村帐采用电脑记帐达100%记2.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4、做账规范的记2.5分,不规范的不记分。(二)农民负担监管记30分。1、乡镇与村签订农民负担责任状记2分,每少一个村扣0.2分,扣完为止。2、农民负担综合整治工作记16分。①、是否制定农民负担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看资料)2分;②、农民负担综合整治工作上报的数据、材料是否整理归档2分;③、是否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4分;④、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并及时发放到位2分;⑤、农民负担卡、•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是否发放到户、张贴到组记4分。3、搞好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记6分。①、是否制定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记2分;②、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清查、清退是否彻底记4分。4、未出现涉农上访案件记4分。到本市上访一起扣1分,到衡阳市及省上访每起扣2分,到中央上访每起扣3分。5、开展涉农专项审计记2分。(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记15分,其中,土地延包扫尾工作及档案管理记10分,土地流转记5分。(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记10分,要求每个乡镇(办事处)发展1个,已发展1个记满分,多发展1个,增2分;未发展不记分。(五)站务建设记10分,其中办公设施建设记6分,环境卫生记4分。(六)其他工作记10分,指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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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站配合乡镇(办事处)各项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七)政风行风评议开展情况(今年纳入评议范围的乡镇(办事处)参与评分,没有纳入的记满分)记5分;1、有无实施方案,是否聘请了监督员记2分。2、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有无阶段工作小结记1分。3、调查问卷是否填写记1分。4、民主评议阶段是否开展了面对面评议,有无评议记录记1分。经管站人员考核记分按乡站考评综合得分的50%计算。
三、考核时间及参加考核人员
1、时间:2012年元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考核人员: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相关股室人员。(参考人员另行通知)
四、考核工作要求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考核小组人员不能凭感情办事。
2、严格标准,不走过场,所有资料全面审核,用事实说话。
3、精心准备。年度考核工作量大,时间紧,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种资料、台帐,作好汇报准备,采取个人自评,乡镇(办)领导点评的方法,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五、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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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要根据考核结果和各人的综合评分,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凡综合得分排在前列的乡站,作为评选先进乡站的依据。凡工作人员综合得分排在前列的,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在提拔重用,立功晋职评先奖励等方面优先,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扣发年终奖,边远乡镇工作人员取消其1000元交通费。凡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人员予以待岗三个月处理,只发生活费,通过复考再不称职者,作下岗处理,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者,按照•中共常宁市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办事处)干部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常委„2008‟16号及•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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