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党支部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章规定的各项原则,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把握好学校的办学方向,审视学校重大决策,一经支部通过,就要保证实施畅通。关心和发挥工会的作用。支部书记必须善于集中支委、党员多数人正确意见,形成正确科学的决断。及时通报校长,及时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校长主持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二、校长的职责、权利、义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负责领导、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 1.校长有工作指挥权、决策权。校长在行使国家规定的学校管理工作权限时,有权从有得于本单位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国家教育计划及有利于学校工作出发,制订和落实规章制度,健全学校组织,安排教职工的具体工作,视察、指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挥教职工完成分管或负责的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在听取党支部、教代会意见的基础上,校长有权决策。
2.人事聘任权。校长在对上级任命的副校长履行聘任手续后,有权按规定职数余额提名聘任副校长,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上级组织批复同意后,由校长履行聘任手续。有权聘任中层干部,并报教育局备案。有权对教职工实行聘任制。
3.经费使用权。学校经费按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可能使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学校各处室需动用资金或购置物品,向校长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4.教职工奖惩权。根据考核、检查情况,校长有权对教职工的表现、工作等情况作出评估,并实行相应的奖惩。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优异者和突出贡献者,除精神鼓励外,校长有权重奖。
5.请假审批权。教职工请假二天以上(含二天),均由校长批,批准则办书面请假手续。校长不在,由校长指定的行政领导审批。
6.校内机构设置或撤销权。为有利于学校工作,校长有权对现行的机构进行调整或撤并,也可另行设置相应机构。
7.校长应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含函授、进修、培训等)、工作和生活。 8.校长的任期目标。任期一般为三年,校长应根椐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提出绐校的长远的规划和近期责任目标,以常规管理、教育质量、校办厂利润及改善办学条件等为主要指标,经教代会通报市局和教管会批准后再
组织实施。作好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校长任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校长实绩的主要依据。
9.校长监督与制约。校长负责制是建立在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校长要充分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校长应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校长工作由上级部门考核评估。
三、 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学校党组织的任务,按党章规定执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负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学校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
4.根据“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工作。 5.支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6.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领导工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四、 教代会的主要职责:
学校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
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各项任务。
2.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事项,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分配等方案。
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校级干部提出奖惩建议。
4.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五、 学校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 1.重大问题的内容: (1)办学方针。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学校规章制度。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5)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 (8)重大基建项目。
(9)学校奖惩条例和教职工工资、福利分配方案。 (10)其它重大问题。 2.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1)建立学校校务会议制度,校务会议由学校的正副校长、党组织的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组成。
(2)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
(3)校务会议对学校工作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如遇认识不统一,讨论意见严重分歧,应不急于做出决策,待充分论证后再决策,或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上级的指导。
3.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1)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指示、要求与学校的实际情况,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学校党政领导认真听取教代会(工会),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 (3)校长主持会议进行决策。
(4)校长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保证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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