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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问题,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签临时工劳动合同

2023-05-29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临时用工问题,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

合同吗 签临时工劳动合同

临时用工问题,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临时用工的问题。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哗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合法吗? 临时工也要签订劳动合同 只要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

完全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申请自己权利: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为是临时工没有签合同能不能用劳动法 可以的 只要让你工作 就表明跟你成立了劳动关系 有劳动关系 就必须有劳动合同 有一份临时工劳动合同 没有合同 就表明他违法 明白吗 说明他违法了不止是一条 工资问题 问题一 是 工资问题 二 : 是劳动合同问题 希望对你有帮助 简单的回答就这样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临时工合同问题 1.签订多长时间,这个由你们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得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2.是的.签订2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了.这里有一点要提出,你有个概念搞错了.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都是正式工,

都是享有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的.

3.不可以.签订临时工协议这种东西,你就无法为他们上保险,万一发生工伤事故

的话,你要承担全部责任.而且08年之后,已经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了,现在叫”以

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样是劳动合同.你无法规避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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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办事,为别人负责,也是为自己单位负责.

临时工是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关系订立劳务合同。

劳动者年满16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用工单位未经合法注册,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劳务合同。

自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

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临时协议、临时劳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我是这么认为的 临时协议一般是双方或多方的意向书,属于民事关系,比如毕业生与企业的就业意向书,可以约定违约金之类,而这在劳动合同法上是受限制的。

没有临时劳动合同这么一说,自从劳动合同法颁发以来对劳动合同的种类做了规定,劳动者从用功之日起就建立劳动关系,可能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这种合同,就写在一张A4纸上,就认为这是临时的合同可以随意改变,其实这个就认为是正式的劳动合同。 正式的就不多说了。

现在临时工一般最多的可能是非全日制工作制的劳动者,双

方可以口头协定,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其他的可能是雇佣合同,劳动法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临时工的定义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希望你对我的答案满意

现在想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请问临时工劳动合同怎么写 劳动法规定,雇佣关系一旦成立,雇方就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和普通劳动合同没有什么不同,区别于明确工作时限,工作职责等。

和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 签雇佣合同就可以了,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的话,不签劳动合同。

酒吧保安岗位职责 酒吧保安服务合

同范本

酒吧保安岗位职责 酒吧保安岗位职责 : 一、保护酒吧财产安全,维护酒吧的秩序;

二、保护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维护浮场秩序;

三、做好酒吧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四、维护停车场秩序,以及停车秩序.

酒吧保安发言稿 可以说一些制度有关的话题,还有突发事件的问题,比如发生了那些大的事件,分别有几个小的突发事件,然後怎麼样采取控制,避免小事情变大事情,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後就是提醒别的部门上班下班注意自己的安全,出门要关电源,注意防火

酒吧保安处理突发事件程序? 很简单,先稳住事态不要恶化发展,也不要轻易去评论双方的对错,了解事情的经过做

到心中有数,迅速向自己的主管上级汇报事情的状态,注意不要轻易越级汇报,使用通讯工具叫来同事控制事态,其它的就不要多做决定了。当然如果该挺身而出的时候还是要挺身而出的,这对你的升职也是有帮助的。但是一定要站住理由,不要弄巧成拙就OK了。

酒吧保安怎么做? 那要看你是什么人了.有的人做酒吧保安好做.也适合做.而有的人则不适合做.在酒吧里当保安事非常的多,它不像KTV.一般没什么事.酒吧里人非常的杂.什么人都有.你管吧得罪人,不管吧公司又说你.很难做的.但一般酒吧是不招保安的,他们直接找的看场子的.你想进但不一定能进去.要做好酒吧保安,首先要会说话,知道什么人该管,什么人不该管.尽量少得罪人.但也别怕任何人.搞好同事关系.还有就是和社会上的人的关系.

酒吧保安 那要看你是什么人了.有的人做酒吧保安好做.也适合做.而有的人则不适合做.在酒吧里当保安事非常的多,它不像KTV.一般没什么事.酒吧里人非常的杂.什么人都有.你管吧得罪人,不管吧公司又说你.很难做的.但一般酒吧是不招保安的,他们直接找的看场子的.你想进但不一定能进去.要做好酒吧保安,首先要会说话,知道什么人该管,什么人不该管.尽量少得罪人.但也别怕任何人.搞好同事关系.还有就是和社会

上的人的关系.

酒吧保安经理员工大会发言稿 你好,可以说一些制度有关的话题,还有突发事件的问题,比如发生了那些大的事件,分别有几个小的突发事件,然後怎麼样采取控制,避免小事情变大事情,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後就是提醒别的部门上班下班注意自己的安全,出门要关电源,注意防火

去酒吧做保安 需要注意什么? 50分礼貌用语,穿着打扮,服从领导和各种规章制度,最主要的是遇见突发事件能处理的当,望采纳!

酒吧保安是什么 也是保安啊, 一般是在酒吧的门口站岗, 对来消费的客户进行验证,

然后在酒吧里面有人捣乱或醉酒发酒疯的时候进去处理, 维护营业环境,

其他的职责和一般保安的都一样的。

酒吧保安月总结怎么写 工作总结的写法 (一)基本情况。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

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3.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二)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

1.总结前要充分占有材料。最好通过不同的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有关情况,或者把总结的想法、意图提出来,同各方面的主管、同事商量。一定要避免上司出观点,到同事中找事实的写法。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3.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5.总结的具体写作,可先议论,然后由专人写出初稿,再行讨论、修改。最好由主要负责人执笔,或亲自主持讨论、

起草、修改

酒吧当保安员,有人打架,保安员要上的吗? 亲!保安员是维持治安的,有事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如何规定 劳动

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 你所说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这个百分之三十的规定。不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也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违约金的相关知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需给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的约定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

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

3. 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

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上不准约定违约金,但是,实际上劳动者在合同期未满突然要走人,用人单位一般都要以赔偿损失为由扣一个工资。你还没有做到一个月,就是有多少工资就扣多少。

劳动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形下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分别为: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你如果没有上

述两种情形,单位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你可以拒绝交付。

劳动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是20万,合法吗 这要看企业在你身上花了多少钱,也就是说是双向的。

如果企业没有什么付出,企业就没有理由单方面要求劳动者承担。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企业违反上述条款,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社保局(12333)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签了劳动合同的辞职,要交多少违约金啊 如果你是正常的辞职,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扣除你的工资的;

一、如果你没有按照正常的途径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你赔偿其招聘费、误工费等费用;

二、如果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由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等,你辞职,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你进行一定的赔偿的;

劳动合同违约一般要赔多少钱? 只要你做到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合同期间并没有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是你常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估计是你一个月工资吧,要是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

签一年期劳动合同,如何计算违约金? 你的要求完全合理.单位应当按照你的实际工作年限而不是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应当支付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搐为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这也就是说,这是根据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很多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但只要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一样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而且补偿金应当按照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并非最低工资.这也是劳动部在该办法中的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你可以了解一下全文: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余下全文>>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的问题 1.按你写的劳动合同没签这一条,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08年1月以后每个月发两倍的工资,满一年(已经过了09年1龚),公司还要签无固定期合同;

2.按最上面你写的两年协议,应该是应届生去的公司,那么一般协议法律是不支持的,也就是提前一个月交离职单,就可离开;如果有专门的培训又是大公司来的话,依法按你服务期服务时间折算扣除,举例,5000的违约金服务两年,已服务1.8年,则需缴纳0.2/2*5000=500元

3.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竞业补偿金的额度,但你签的劳动合同里是多少就是多少(你签了就生效别人也没办法),法律也有规定竞业限制上限2年(每个月都要给你补偿金) 4.公司辞退你的话,符合法律要求,且非你工作能力问题, 赔偿0.5倍(0.5年内),1倍(1年内),1.5倍(超过1年,不到1.5年)2倍(超过1.5年,不到2年)基数为上12个月所有收入(含加班费/奖金/各类通讯食宿补贴等,税前没扣保险的)之和/12 公司非法辞退还要*2

未提前一个月通知 再给1倍 ,基数为上个月所有收入(含加班费/奖金/各类通讯食宿补贴等,税前没扣保险的) 本人在世界500强企业(不方便说具体哪家)人力资源部工作多年,亲自裁员超过500人,每年集团裁员过五万人,应该可以帮到你。

一般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工:(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

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最守: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知识产权或获知的商业秘密信息、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自主使用或转让他方,乙方不得就此主张权利。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权利的,应当及时象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可以由乙方享有相关权利,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其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随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第四条 乙方承诺,其在

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 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乙方离职后承 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期间并不得在同行业任职或就业。甲方在支付乙方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一次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和侵权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第六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第七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数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

的一切载体。第九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技术档案、相关的函电,等等。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经营策略,等等。第十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指乙方实际在甲方工作时起至工作结束时止。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意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第十一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余下全文>>

签过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便裁员吗

裁员转签劳动合同

签过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便裁员吗? 可以和单位协商或者请求工会协助,也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

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刚刚签完劳动合同,公司就开始大量裁员。没有任何的补偿。请问被裁掉的员工该怎么办? 协商不成,只能通过仲裁解决叮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等赔偿,具体看实际情况而定。 纵横法律网-广东普罗米修(广州)律师事务所-杨艳国律师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但是要裁员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转签裁员,之前的年限 5分要求签第三方劳动合同,但是与公司存在工作关系嘛,公司必须支付3个月以上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然,要带上原劳务派遣合同和现在的合同,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公司裁员,公司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的 搜集例如:工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同事证言、有你署名的公司文件、视频录音等相关证据证明你和公司是有建立劳动关系的,然后一下3种方式都可以:

1、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应时间快,处理效果差 2、劳动仲裁局申请仲裁,反应时间一般,处理效果一般 3、法院起诉,反应时间慢,处理效果好

必须是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另外可以打12333咨询 一、如果你在公司工作满一个月未满一年,那么公司需要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工作时间的工资(最多11个月),另外裁员还要赔偿你经济补偿金(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也算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工资)

二、如果你在公司工作满一年,那么默认你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除了赔你11个月的工资外,裁员还要赔偿你双倍经济补偿金

以上工资按你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跟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做了四个月被公司裁员了, 要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我入职五年了,但公司只和我签一次合同,如果把我裁员有没有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裁员你也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

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中如何规定终身合同裁员的赔偿 终身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特别指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要特别赔偿。

所以,无论你签订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裁员时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一样的。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合法裁员的定性(第41条)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第

46条)

经济补偿的标准(第47条)

你能获得的经济补偿为: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是怎么赔偿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面临被裁员能得到多少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裁员(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

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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