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编号:
项目部:
经检查,你部在 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如下安全隐患问题,请在收到本通知后认真及时地加以整改:
□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监督分部分项的施工。
□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交底说明或者未由双方签字确认。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上岗作业。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施工现场未按照公司的CI资料要求布设。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如采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设。 □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或围挡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 □食堂卫生、饮水卫生差;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施工现场采用材质不符合要求的脚手架。
□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平、不实;缺少底座、垫木;无扫地杆、排水措施。 □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数量不足;拉结不坚固、不规范。 □脚手架杆件间距过大;剪刀撑的设置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
□脚手架的安全网未按要求检测、设置;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不满铺、绑扎不牢固。 □脚手架钢管立杆采用搭接、错接或者钢竹混搭;架体内未按要求封闭。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安装或外挑杆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和规范、标准要求。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卸料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接。 □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或者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基坑坑壁支护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坑边荷载堆载过大。 □模板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
□模板立柱底部用砖垫高;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 □模板上施工载荷超过规定,堆载集中。
□楼梯口或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防护不符合要求。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或高处作业防护不符合要求。
□外电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
□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未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设置、连接不符合要求。 □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
□开关箱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电箱内无隔离开关;电箱位置安装不当。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志;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现场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未按规范、标准要求采用安全电压。
□配电线路铺设不符合要求;电缆穿越道路无防护措施;未使用五芯线(电缆)。
□物料提升机吊篮未按要求设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超载限制器等限位保险装置。 □物料提升机钢丝绳磨损或锈蚀缺油、拖地、无过路保护;绳卡不符合规定。
□物料提升机楼层卸料平台不满铺、不牢固;两侧防护栏杆或平台防护门未按要求设置。 □物料提升机吊篮无安全门;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 □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未采用可视对讲、电脑控制装置。
□外用电梯梯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 □外用电梯层间卸料口的防护门或卸料台口的搭设不符合要求。
□外用电梯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或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有对重电梯未加对重载人。 □塔吊力矩限制器不灵敏;超高或变幅、行走、回转重量限制器不灵敏。 □塔吊吊钩保险装置或卷扬机卷筒保险装置、上人爬梯护圈不符合要求。 □塔吊基础不符合规范、标准、设计要求。
□塔吊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两台以上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不可靠。 □施工起重机械架体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符合要求;物料提升机未按要求设置揽风绳。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现场前未经检查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其它安全隐患。
对以上划“√”的隐患问题,请在接通知后的 日内整改完毕并报复查。
签收人:
参加检查人员签名: ****建设有限公司质安部 年 月 日 项目部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部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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