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名 子系统工程报验申请表 编 号 A12 本表号 A12-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致 (监理公司) (建设单位): 现 (工程项目名) 已按合同要求基本完成(下述未完工程及缺陷修补除外),并已通过自检合格,特报请进行初步验收。 在通过初步验收后,我们将在试运行期继续按合同要求,履行缺陷修补,完成未完工程的责任,直到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认为满意为止。 上述工程中的缺陷及未完项目 项目名称 责任内容 计划完成时间 备注 附件: 自检资料; 初验方案。 承建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监理机构意见: □同意验收; □不同意验收,完善缺陷,完成未 完工程后再报验。 监理机构(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日期: 说明:本表由承建单位填报,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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