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XXXX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
(银发【2002】370
号)和《XXXX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强化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增强案防能力;以量化会计基础工作考核评价为手段,逐步实现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二)坚持合规导向的原则。(三)坚持激励约束的原则。
(四)坚持考核评价与规范提高的原则。(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三、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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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考核对象是各县级行社和营业网点(包括信用社、支行,下同)
。
(一)建立分级考核机制,省联社对县级行社进行考核;县级行社对辖内核算中心、信用社(支行)进行考核。
(二)省联社对县级行社会计基础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评价。省联社对县级行社进行会计基础工作检查时,会计结算部、核算中心为必查单位,并随机抽查信用社(支行)。抽查面不少于
5%,至少2个信用社(支行)。
(三)县级行社对辖内信用社或支行会计基础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况进行自评。
四、评价方法
(一)评价标准。县级行社和营业网点会计基础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分为“三类五级”
,三类即达标行社、准达标行
检查面要达到100%,并对会计管理情
社、未达标行社;五级即一级达标行社、二级达标行社;三级准达标行社、四级准达标行社和五级未达标行社。五级”根据考核评价分值确定:其中一级行社
“三类
达标级80-100分(含80分),
90-100分(含90分),二级行社80-90分(含
70-80
80分);准达标级60-80分(含60分),其中三级行社
分(含70分),四级行社60-70分(含60分);未达标级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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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级行社对辖内营业网点的考核评价。县级行社
对辖内信用社或支行会计基础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评价。考核标准分值为
100分,根据考核评价分值确
定营业网点的等级。县级行社每年度应按照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XXXX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会计基础工作考核表》根据年度会计自律检查及网点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确定等级。
(三)省联社对县级行社的考核评价。
省联社对县级行
),
社会计基础工作的考核评价是建立在县级行社自评等级的基础上,根据验收考核情况最终确定。
1.县级行社自评等级
。测算自评等级由两部分构成,一
是按县级行社对所辖营业网点考核评价分值计算平均分,占70%权重;二是对行社本级会计工作完成情况自评分值(自评分值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2:《XXXX农村信用社县级行社会),占30%权重。按照计算公式
计基础工作管理情况考核表》如下:
县级行社自评等级分值
=所辖营业网点考核评价平均分
30%
×70%+县级行社本级工作完成情况自评分值×
2.省联社验收考核。根据县级行社会计基础工作自评等级,省联社按年度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县级行社本级会计工作开展情况和抽查县级行社对营业网点考核评价情况。验收后测算县级行社自评等级分值的偏离度,按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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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修正县级行社自评分数和等级结果。
测算偏离度是衡量县级行社考核评价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指标,即偏离度值越大,说明县级行社自评等级准确性越差;偏离度值越小,说明准确性越高。偏离度计算公式如下:
偏离度=(被抽查县级行社考核营业网点平均分抽查营业网点确认平均分平均分×100%。
验收后的县级行社考核等级分值级会计工作情况得分
=验收确认县级行社本
-省联社
)/ 被抽查县级行社考核营业网点
+县级行社对所辖营业网点考核评价平
均分×70%×(1-偏离度分值)
(四)否决点设置。
针对性质比较严重、风险较大的业
务环节,设置单项否决点。每发现一个否决点,将扣除本项考核全部分值。具体为: 1.
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丢失、受理伪造或变造
票据凭证,会计基础工作考核项不得分。
2.空库、白条或实物抵库,出纳管理项不得分。 3.私自印制重要空白凭证或未按规定纳入系统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项不得分。
4.业务印章丢失、擅自刻制设计业务印章或用单位公章违规担保,印章管理项不得分。
5.未坚持授权员亲自授权或明知需授权事项违规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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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授权,柜员管理项不得分。
6.挪用、截留客户或他行资金、占压结算资金,支付结算管理项不得分。
7.伪造、变造支款凭证,盗用客户资金;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和非法开立验资账户,账户管理项不得分。
8.未及时发现洗钱行为、发现可疑交易隐瞒不报,反洗钱管理项不得分。
9.私自截留、处理假币,或将假币返还客户,反假币管理项不得分。 10.
账外经营、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收入、挪用侵
占资金,会计核算项不得分。
(五)未开办业务的评分方法。
被考核对象未开办的业
务考核时,该项目(条)得分按其他项目所得平均分值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该项目(条)得分
=项目(条)标准分×全部所查项目
(条)实得分÷全部所查项目(条)标准分。每个考核项目(条)标准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数。
五、考核内容
(一)县级行社对营业网点的考核内容。
县级行社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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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会计传票、登记簿,调阅监控设施等手段检查信用社的会计基础工作,考核辖内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内容
1.会计基础工作方面2.出纳管理方面
3.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方面4.印章管理方面5.柜员管理方面6.支付结算方面7.账户管理方面8.反洗钱管理方面9.反假币管理方面10.会计核算方面
考核分值(100分)
18 15 10 5 10 10 10 8 4 10
(二)省联社对县级行社考核内容。省联社重点考核县级
行社管理是否到位,对信用社考核等级是否真实。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内容
1.制度建设方面2.组织人员管理方面3.会计检查方面
4.培训及人员素质提升方面
6
考核分值(100分)
10 20 25 22
5.数据信息报送方面6.反洗钱管理方面7.反假币管理方面
10 8 5
六、考核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级行社成立会计基础工作考
核领导小组,分管会计工作领导为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会计结算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建立考核激励约束机制。
县级行社要建立与考核
评价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省联社年初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薪酬分配机制总的原则,根据总的原则中“向农村网点和一线员工倾斜,工资收入与岗位贡献挂钩,与所在单位和部门的经营业绩挂钩”的要求,县级行社制定考核方案和绩效方案时,应将会计人员工资收入与会计基础工作考核结果和等级类别挂钩。考核等级高的,工资标准也要提高;等级低的,工资标准也要下降,充分体现差异性。会计基础工作考核已纳入县级行社未来三年任期目标考核中。每年,县级行社的分管领导及会计结算部门负责人要向省联社缴纳考核金;会计结算部门的自律检查员、
基层行社的坐班主任(会计主管)
要向县级行社缴纳考核金,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返还。
会计基础工作在全省连续两年排名靠前的县级行社,省联社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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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行社,省联社除扣罚该单位相应年度的考核金外,建议调整相关人员岗位;县级行社也应参照省联社考核模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
七、有关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资金严重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考核等级直接降为未达标:
(一)严重违反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弄虚作假、隐瞒截留收入或账外经营。
(二)发生会计结算类经济案件或发生重大差错及违规事故;发生会计结算类案件未报告。
(三)由于内部管理原因发生会计档案失窃、火灾等事故。
(四)偏离度超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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