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识别的准确性,尤其是昏迷、神志
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特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标示的制度及程序:
1.凡住院病人,在病房办理住院手续时,均需配带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及有效核对依据,并告之病人目的,防止自行取下。
2.腕带上应注明患者住院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及诊断。
3.“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给患者带前要经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带上.
4.在进行与病人一切相关操作、交接等处置时,必须使用两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问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开展请病人说出自己名字,再次核对的确认病人姓名的方法。
5.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用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6.有效识别患者身份的程序:
方式一:当患者意识清、在病床上操作时:患者白报姓名,与床头牌、操作物核对
方式二:当患者意识不清、在病床上操作时:看腕带,与床头牌、操作物核对
方式三:患者意识清、不在病床操作时:患者自报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
方式四:患者意识不清、不在病床操作时:让患者家属报患者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
操作物包括:操作时患者的药物及治疗单、抽血单、验检单、检查单、手术通知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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