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封存患者病历前的准备程序
1、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病房要保管好病历,以免丢失。
2、及时准确将患者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情况进行记录。 3、备齐所有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
4、迅速与科领导、医务科(晚间及节假日与院总值班)联系。 二、 关于封存病历的程序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患者病历应遵循以下程序: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 2、科室向医务科(晚间及节假日与院总值班)报告。
3、医务科(晚间及节假日与院总值班)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的主观部分的复印件。
4、主观病历为: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5、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科。
6、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齐。
紧急封存患者病历流程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上报医务科 (晚间及节假日上报院总值班) 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 (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保管 (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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