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学习心得体会
一、新课标强调读书与背诵。
1.语文课程的性质决定了语文教学强调读书与背诵。
新课标中对语文课程的性质有了新定义: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就要求我们应该让学生多读多写,日积月累,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体会、把握运用语文的规律。我们在平时的语文教学中应注重引导学生多读书、多积累,重视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在实践中领悟文化内涵和语文应用规律。我们在教学中要努力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重视学生读书、写作、口语交际、搜集处理信息等语文实践,提倡多读多写,改变机械、粗糙、繁琐的作业方式,让学生在语文实践中学习语文,学会学习。善于通过专题学习等方式,沟通课堂内外,沟通听说读写,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
2.新课标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读书与背诵。
“诵读的评价,重在提高学生的诵读兴趣,增加积累,发展语感,加深体验和领悟。在不同学段,可在诵读材料的内容、范围、数量、篇幅、类型等方面逐渐增加难度。”这是新课标里关于阅读评价的建议。以人为本的评价体系可以激发学生对优秀作品的诵读兴趣,让语文教师对不同程度学生的要求有一个比较宽松的尺度,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新课标重视识字与写字。
新课标对识字与写字的规定有了较大的调整和变化,体现了新课标对识字与写字这一板块的重视。
1.增加有关“识字、写字”的两个字表。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500个左右,”“2500个左右会写”这个要求不变,但“会写”的字在各学段的数字有变化。概括地讲,第一、二学段,要求“会写”的字数量减少,第一学段减少200个,第二学段减少400个,第三学段则增加400个。
2.调整识字量。新课标增加了两个字表。一是《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一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课标建议,在低年级阶段“先认写《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中的300个字,逐步发展识字写字能力。”在对学生写字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时,“当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字表一为依据。 3.对识字教学的认识有变化。
在课标(实验稿)“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是第一学段的教学重点”的基础上,增加了“也是贯串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的提法。 4. 高度重视写字教学。
在课标(实验稿)里,仅是第一学段有提出“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的目标,而新课标里每一学段都有这一条。对三到九年级的学生提出了毛笔书法的要求。其中规定,三到四年级的学生除了能用硬笔熟练书写正楷字,还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五到六年级学生能用毛笔书写楷书,而七到九年级的学生,能够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
法的审美价值。在教学建议部分,新课标增加一段了关于写字教学的建议,提出:“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写好汉字是教学的基本要求,练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要求每一学段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并规定,(在1-3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强调,“要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讲究练字效果”。 5. 在评价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与课标(实验稿)相比,新课标在识字、写字教学的评价方面,所提出的要求更为具体、详尽,尤其是对不同学段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比如“第一、第二学段应多关注学生主动识字的兴趣,第三、第四学段要重视考察学生独立识字的能力。”对考察要求“会写”的字的掌握情况,提出新的要求:要求在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的基础上,“逐步要求书写流利”。还提出“第一学段要关注学生写好基本笔画、基本结构和基本字,第二、第三学段还要关注学生的毛笔书写,第四学段还要关注学生基本行楷字的书写和名家书法作品的临摹。”强调“义务教育的各个学段的写字评价都要关注学生写字的姿势与习惯,引导学生提高书写质量。”
新课标固然美好,但实施才是关键。我们只有本着新课标的理念和宗旨,坚定不移地走课改道路,语文教育的路子才会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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