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突出重点督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人本意识,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
作为临武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始终强化“以人为本”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思想,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加深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科学指导实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具体工作中,我牢牢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做到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责任落实,做到职责上更加分明
始终坚持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自已的重要职责,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在议事日程中体现责任。做到“两个充分”、“两个亲自”。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充分体现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把安全生产列入县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财政预算安排上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优先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需求。凡是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文件和群众信访问题,亲自作出具体批示,并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凡是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我都亲自批示,要求有关方面在按要求上报的同时做好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并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指挥救援和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对事故调查报告认真进行审阅,提出指导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要求有关方面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二是在制度执行中落实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亲自参加四个季度的安全生产例会和6次安全生产调度会、现场会,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本年工作进行全面部
署,并亲自落实会风会纪,要求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经我同意。每个月的县政府班子碰头会,安全生产是既定议程,我都亲自过问、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同时,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通过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为保证会议质量,会前我同分管副县长充分沟通,共同研究方案,并召集安监、煤炭等有关部门进行讨论,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三是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责任。强调安全生产也是政绩,要把好关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全年30余次带队下乡、进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每次到乡镇、部门、企业调研或检查指导工作,我都要过问安全生产特别是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多次深夜到矿山暗访,多次组织队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以身作则狠抓安全生产。特别是到临武任职伊始,在“4·19”麦市镇长坪岭煤矿瓦斯突出涉险事故救援过程中,我始终坚守一线指挥调度救援工作,确保了6名井下被困人员成功获救。此外,
在重大节日和特护期,我都提早组织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确保了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强化工作保障,做到基础上更加扎实
在工作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作为县长,必须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在一些事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问题上,我都主动创造条件,促进工作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了6次全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了近期*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研究讨论了《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等具体事项。切实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力度,结合县安监局提交的《关于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重点解决了安全生产经费保障问题、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问题。一是优化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自2011年以来,因工作需要、人事变动和职务调整,县安委会成员有所变动,根据《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调整后的县安委会成员以政府发文的形式予以明确。二是计划在县安监局和县煤炭局各增设一名安全总工程师领导职数。我县是全市安全监管的重
点县之一。近年来,随着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和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煤矿、非煤矿山作为全县的支柱产业和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专项整治、产业升级、经济转型和资源优化的工作任务异常艰巨,需要投入大量的技术力量和科技支撑。结合当前县安监局和县煤炭局单位领导职数情况,由县编委研究,准备在县安监局和煤炭局各增设一名安全总工程师。三是足额安排2014年县安委办工作经费。2011年政府序列机构改革和新的《三定方案》出台后,明确了县安委办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需要进一步增加和补强。但县安委办工作经费捉襟见肘、异常困难,“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等全县性的专项活动一直没有明确工作经费来源。为确保县安委办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县安委办拟定了2014年县安委办工作经费预算,本年度约需要49万元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增加预算拨付到位。四是分步解决乡镇和县直重点部门(单位)安全监管人员的岗位津贴。近年来,全县安监系统和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立足岗位、依法履职、甘于奉献,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了坚实的安全基础。为进一步明确责权利,提升全县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经济待遇上给予适当照顾,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财政部联合
下发的《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5号)文件精神,将91名乡镇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监管人员(包括行政领导、分管领导和安监站工作人员)纳入安监岗位津贴补助范围,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实行定额定编定岗补助,据实发放到人。对22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直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管人员,由各部门(单位)向省、市直属上级部门衔接争取,参照上级的做法,分步分批予以解决。
一年来,我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安全生产工作投入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下阶段,我将更加积极地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不足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解决,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化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项断然措施和30项具体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平安、和谐、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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