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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值班制度

2021-10-31 来源:欧得旅游网


火炉镇中心小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制度

为保证学校政务工作高效运转及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政令畅通,快捷高效,利于学校对校情民意、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了解、掌握和处置,减少其对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促进民主科学决策和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政务值班制度。

一.学校实行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及寒暑假)全天24小时政务与安全值班制度。

二.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安排、指导检查和通报。

三.学校确立和设置政务与安全值班处所与固定电话。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干部)、保安值班制度。

四.“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教师节”、“国庆”等与周六、周日集中放假及寒暑假期间,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人员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其余周六、周日及放假期间的政务安全值班人员为当周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和校园保安。

五. 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值(带)班领导的责任。

六.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到岗值班,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做好协调调班、履行请假手续),不得迟到、

早退、脱岗、空岗、缺岗,不得安排勤杂人员代班。

七.值班人员应加强校园环境安全巡查、监控。发生重(特)大事件、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安全职能部门。紧急情况及时拨打“110”、“119”、“120”等援救电话。

八.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期间的情况报告处置工作。对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办理后按照要求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馈办理结果。对群众、家长反映的情况,属于值班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及时处理、答复;属于有关职能部门的事,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要求反馈办理结果。

九.值班人员必须规范、完整、详实填写政务与安全值班相关簿记表册。

十.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要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机要文件和资料,防止泄密或丢失。接转涉及保密事宜的电话时,要妥善处理,不向无关人员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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